工伤保险待遇跟你你的工资直接挂钩,我不知道你的工资多少一个月,也不知道你的停工留薪期是几个月,也不知道你住院天数是多少。所以我只能提供以下计算方法和依据,由你按照下列方法计算。
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八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四项待遇: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1个月
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本人工资×26个月
注意:【依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工伤保险条例》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03〕42号)的规定,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合并计算,标准为准为:七级伤残36个月,八级伤残26个月,九级伤残16个月,十级伤残10个月。这有别于其他地方】
三、停工留薪期工资:本人工资× n个月 (n指鉴定结论通知书上鉴定的停工留薪期月数)
四、住院伙食补助费:20元/天×住院天数
希望对你有帮助。不明白的可以留言给我邮箱shuimuxiangmao@qq.com。
10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