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前夫在信用社贷款三十万,后来因负债太多跑了,现在法院判我归还贷款,我对贷款不知情,请问我怎么

2025-03-03 09:06:43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这个有2个方法解决,

第一是他贷款时你们是夫妻,夫妻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要一起签字,贷款合同上没有你的名字你可以不认,这要先和上一级人民法院沟通后再提出,表示银行信用社违规操作,你不知情,所以没有还款义务,这个属于进攻性的方法

第二是被动的,单纯指出前夫拿走,我方没有还款能力,要求减轻或免去责任,可以先转移自己的财产给亲戚朋友,使法院无法冻结,如果判决书已经出了,那就改不了了,只有快速转移财产

回答2:

法院判你还,主要是看你在借款的手续中有没有你本人签字的文书

如果你没有在贷款手续中签字,而且你们出离婚了,至少,你是不用还全部的(共同财产可能有部分会被执行)
建议找专业律师帮你忙。

回答3:

,,,太同情你了,法院也太那个了吧?咨询下律师或借媒体力量吧

回答4:

你这是继承的债务,如果能证明是有人欺诈你丈夫继承的,你们就不用承担

回答5:

.那贷款的时间你们结婚了吗,说详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