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教义属于法的正式渊源还是非正式渊源?

2025-02-27 10: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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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它不是我们通常所讨论的法的渊源,不具有普遍性。个别国家承认宗教教义为法律。
2、法的渊源,指的是法的创立方式及表现为何种法律文件形式。可以分为正式渊源和非正式渊源。
3、法的正式渊源是指那些可以从体现于国家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中的明确条文形式中得到的渊源,包括成文法、判例法、习惯法。当然,我国是不承认后二者的。法的非正式渊源则指那些具有法律意义的准则和观念,这些准则和观念尚未在正式法律中得到权威性的明文体现,分为正义标准、理性原则、公共政策、道德信念、以及社会的主流倾向、习惯等。
4、从正式法律渊源来看,宗教教义明显不是成文法、判例法,它不具有社会文明共同的价值取向,也不应当为习惯法;从非正式渊源来看,宗教教义既不是正义标准、理性原则,公共政策,道德信念,也不是社会主流倾向和习惯。
5、不排除个别宗教信仰大国以宗教教义为正式法律渊源的情况,比如2011年,10月25日, 据新华社电,利比亚“全国过渡委员会”23日宣布利比亚解放,呼吁宽容、和解。过渡委主席穆斯塔法·阿卜杜勒—贾利勒说,利比亚将以宗教教义为法律依据,与教义冲突的法律无效,例如卡扎菲时代禁止一夫多妻的婚姻法。
6、在我们讨论法律渊源问题当中,宗教教义大多数情况不作为渊源讨论。

回答2:

 1.习惯。习惯的含义很宽泛,既指个人习惯,也指社会习惯。能够作为法的非正式渊源的习惯只是指社会习惯,特别是那些与重要的社会事务即为了确保令人满意的集体社会而必须完成的各种相关的习惯,  2.判例。判例在英美法系属于法的正式渊源。在中国,判例的重要性也被人们普遍承认。    3.政策。在我国,中国共产党的政策属于法的非正式渊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