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矽肺 离职休养】《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第三条规定:患二、三期矽肺病离职休养的工人,如果本人自愿,也可以退休。退休费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并享受原单位矽肺病人在离职休养期间的待遇。患二、三期矽肺病离职修养的干部,也可以按照本条的办法执行。
都已经多年前的事情了,现令尊贵庚啊,以前在单位做什么工作的?这事不是凭你上面这么俩段话能说清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