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欠的债务。都是女方还的。男方没有还。现在男方起诉离婚,要分割财产(一套门面房

2025-04-24 01: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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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该算进去的有还款凭证就该算进去的

回答2: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按照司法解释的规定,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欠下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只要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就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不是因夫妻共同生活和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或者未经共同协商所负的债务,应认定为个人债务,在一般情况下,下列债务应认定为个人债务:

一。夫妻双方依《婚姻法》的规定,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此逃避债务的除外;

二。未经夫妻协商一致,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赡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三。未经夫妻协商一致,独自筹资从事经济活动,而其收入也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四。其他应属个人所负的债务,如婚前个人的债务,一方的不合理开支所负的债务。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个人债务,不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还是离婚后,或者是负债方失踪、死亡,均由其个人承担,另一方没有还债义务,当然,如果后来双方补充约定的,按其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