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受理条件:
★参加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连续缴费6个月以上。
★缴纳职工长期护理保险。
★因年老、伤残、疾病等原因连续卧床30天以上,且预期持续卧床3个月以上,生活不能自理,病情基本稳定。
符合以上条件的参保人员可以申请失能情况评定。
一、办理医疗专护、机构医疗护理的申请流程
提出申请
由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携带相关病历材料、社会保障卡或者身份证,向定点护理机构(陶城中医医院、菏泽怡馨护理院……)提出申请,领取并填写《菏泽市职工长期护理保险申请表》。
医院接到申请后,在3个工作日内按照规定安排医保医师对申请参保人员的病情和自理情况进行现场审核,并按照《日常生活能力评定量表》评定标准进行初步评估。
机构评估
经初步评估符合条件的,家属携带相关申请材料(近期完整病例、身份证复印件、申请表、评定量表),去“定陶区医保局”职工长期护理保险窗口提出评估复评申请。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组织评定专家进行评估,同时做好评定过程中影音资料的收集工作。
评定结果公示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经现场评定基本符合待遇支付条件的参保人员的评定情况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无情况反映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3日内出具失能评定结论书并送达定点护理服务机构。
评定通过的参保人在评定通过次日便可享受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待遇。
二、办理居家护理的申请流程
提出申请
由参保人近亲属携带相关病历材料、社会保障卡或者身份证,向定点护理机构(定陶区陶城中医医院)提出申请,领取并填写《菏泽市职工长期护理保险申请表》。
医院接到申请表后,在3个工作日内按照规定安排医保医师对申请参保人员的病情和自理情况进行现场审核,并按照《日常生活能力评定量表》评定标准进行初步评估。
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填写《菏泽市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居家护理证申请表》,并指定1名亲属(或其他人员)作为该参保人的居家护理服务人员,申请时定点护理机构向申请人告知长期护理保险待遇及相关政策。
机构评估
经初步评估符合条件的,家属携带相关申请材料(近期完整病例、本人及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表、居家护理申请表、日常生活评定量表),去“定陶区医保局”职工长期护理保险窗口提出评估申请。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组织评定专家进行评估,同时做好评定过程中影音资料的收集工作。
评定结果公示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经现场评定基本符合待遇支付条件的参保人员的评定情况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无情况反映的,参保人评估通过次日起便可享受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待遇。
居家护理签约
定点护理机构通知参保人家属评估已通过,与居家护理服务人员以及参保人本人签署购买服务协议,明确各方权力及义务,并按照协议约定进行费用结算支付和服务全过程的监督管理。
办理照护险最后流程要些什么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