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明代,进学院却成为了科举的必由之路。明代入国子监学习的,通称监生。监生大体有四类:生员入监读书的称贡监,官院子弟入监的称荫监,举人入监的称举监,捐资入监的称例监。监生可以直接做官。特别是明初,以监生而出任京和地方大员的多不胜举。明成祖以后,监生直接做官的机会越来越少,却可以直接参加乡试,通过科举做官。
参加乡试的,除监生外,还有科举生员。只有进入学院,成为生员,才有可能入监学习或成为科举生员。明代的府学、州学、县学、称作郡学或儒学。凡经过本省各级考试进入府、州、县学的,通称生员,俗称秀才。取得生员资格的入学考试叫童试,也叫小考、小试。童生试包括县试、府试和院试三个阶段。院试由各省学政主持,学政又名提督学院,故称这级考试为院试。院试合格者称生员,然后分别分往府、州、县学学习。生员分三等,有廪生、增生、附生。由官府供给膳食的称廪膳生员,简称廪生;定员以外增加的称增广生员,科称增生;于廪生、增生外再增名额,附于诸生之末, 称为附学生员,科称附生。考取生员,是功名的起点。一方面、各府、州、县学中的生员选拔出来为贡生,可以直接进入国子监成为监生。一方面,由各省提学官举行岁考、科考两级考试,按成绩分为六等。科考列一、二等者,取得参加乡试的资格,称科举生员。因此,进入学校是科举阶梯的第一级。
明朝正式科举考试分为乡试、会试、殿试三级。乡试是由南、北直隶和各布政使司举行的地方考试。地点在南、北京府、布政使司驻地。每三年一次,逢子、卯、午、酉年举行,又叫乡闱。考试的试场称为贡院。考期在秋季八月,故又称秋闱。凡本省科举生员与监生均可应考。主持乡试的有主考二人,同考四人,提调一人,其它官员若干人。考试分三场,分别于八月九日、十二日和十五日进行。乡试考中的称举人,俗称孝廉,第一名称解元。唐寅乡试第一,故称唐解元。乡试中举叫乙榜,又叫乙科。放榜之时,正值桂花飘香,故又称桂榜。放榜后,由巡抚主持鹿鸣宴。席间唱《鹿鸣》诗,跳魁星舞。
会试是由礼部主持的全国考试,又称礼闱。于乡试的第二年即逢丑、辰、未、戌年举行。全国举人在京师会试,考期在春季二月,故称春闱。会试也分三场,分别在二月初九、十二、十五日举行。由于会试是较高一级的考试,同考官的人数比乡试多一倍。主考、同考以及提调等官,都由较高级的官员担任。主考官称总裁,又称座主或座师。考中的称贡士,俗称出贡,别称明经,第一名称会元。
殿试在会试后当年举行,时间最初是三月初一。明宪宗成化八年起,改为三月十五。应试者为贡士。贡士在殿试中均不落榜,只是由皇帝重新安排名次。殿试由皇帝亲自主持,只考时务策一道。殿试毕,次日读卷,又次日放榜。录取分三甲: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第一名称状元、鼎元,二名榜眼,三名探花,合称三鼎甲。二甲赐进士出身,三甲赐同进士出身。二、三甲第一名皆称传胪。一、二、三甲通称进士。进士榜称甲榜,或称甲科。进士榜用黄纸书写,故叫黄甲,也称金榜,中进士称金榜题名。
乡试第一名叫解元,会试第一名叫会元,加上殿试一甲第一名的状元,合称三元。连中三元,是科举场中的佳话。明代连中三元者仅洪武年间的黄观和正统年间的商辂二人而已。
殿试之后,状元授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授编修。其余进士经过考试合格者,叫翰林院庶吉士。三年后考试合格者,分别授予翰林院编修、检讨等官,其余分发各部任主事等职,或以知县优先委用,称为散馆。庶吉士出身的人升迁很快,英宗以后,朝廷形成非进士不入翰林,非翰林不入内阁的局面。
这得从古代科举考试制度说起。科举考试是从府、州、县基层开始,叫做童试。赴考者叫做童生,考中后叫秀才,第一名叫案首.
考秀才是初级考试,俗称“小考”。由于童试在古代是基层考试,所以其第一名案首尚算不得“元”。乡试才是科举正式考试的开始。
乡试是正式科考的第一关。按规定每三年一科。遇上皇帝喜庆亦会下诏加开,称为“恩科”。乡试在省城进行,考期在八月,分三场,又称“秋试”、“秋闱”。各地秀才云集省城一争高低,考中之后称举人,中了举人便具备了做官的资格。举人的第一名是“解元”;
再高一级是会试,因由礼部主持在春天举行,所以又称“礼部试”、“春试”、“春闱”、“礼闱”。会试在京师举行,赴考者是举人,考中之后称贡士,会试的第一名是“会元”;
会试揭榜后,被录取的贡生须于下月应殿试。殿试又称御试、廷试,即指皇帝亲自出题考试。殿试在皇上的金銮殿举行,参加考试者是贡生,此考由皇帝亲自主持,考中以后一甲叫进士及第、二甲叫进士出身、三甲叫同进士出身。殿试的第一名为“状元”(第二名为榜眼,第三名为探花)。
秀才别称茂才,原指才之秀者,始见于《管子·小匡》。汉以来成荐举人才的科目之一。亦曾作为学校生员的专称。汉武帝元封四年(前107),下诏求贤,云:“其令州郡察吏民有茂材异等可为将相及使绝国者。”“茂”本作“秀”,东汉人避光武讳,改作“茂”。举秀才始此。南北朝最重此科。当时虽出自荐举,也有策问。《北堂书钞》引《晋令》,“策秀才,必五策皆通,拜为郎中。”隋、唐科举制亦有秀才科。唐初,秀才科第最高,从武德到永徽,每年秀才不过一、二人。高宗永徽二年(651),停秀才科。后玄宗、代宗时,几次恢复,旋即停止,所得之人极少。明太祖时,曾举秀才数人,如洪武四年(1371)以秀才丁士梅为苏州知府,十五年以秀才曾泰为户部尚书,此均系辟举,不是科举之士。后乃专用以称府、州、县学的生员。
秀才原本指称才能秀异之士,与《礼记》所称「秀士」相近,是一种泛称,并不限於饱读经书。及至汉晋南北朝,秀才变成荐举人才的科目之一。唐初科举考试科目繁多,秀才只是其中一科,不久即废。与此同时,秀才也习惯地成了读书人的通称。宋代各府向朝廷贡举人才应礼部会试,沿用唐代後期之法,先进行选拔考试,其中凡应举选拔考试,以争取举荐的,都称为秀才。《水浒传》以王伦为「不第秀才」,有轻蔑的意思,指他觅举未成,在选拔考试中名落孙山。宋代秀才名衔,无论经过考试取得;但明清时代则不同,秀才得来不易,必须通过几重考试关隘才可,而且秀才最後也不一定能够应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