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所说的这个问题,其实大多数的佣人企业都存在这样的问题。按照社会保险征缴条例上面来解释的话。社会保险征缴是按照员工的实际发放工资的标准来征缴。如果实际发放的工资低于当地城镇平均社会工资的60%的话,按1%60来核定征缴基数,如果他的月薪高于社会平均工资的300%的话,按照社会平均工资300%的最高缴费额度来进行征缴。劳动法只是规定用人单位必须要给公司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但并没有规定基数的问题。你可以按照社会保险征缴条例这样的法规来进行投诉,当然投诉的对象应该去当地的税务机关投诉。
理论上,每个人的薪资不同,缴费基数也不同,最好是单独计算。但用人单位无钱,统一缴纳最低基数不违法,不缴费才是违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