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间借贷案件中,法院有权依法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所有的财产,被执行人入狱服刑的,不影响法院执行。
2、法院强制执行时,已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为前提。如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不论被执行人在何处,是否知道其下落,都可以强制执行;如被执行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法院将无法执行,可待以后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时或者被执行人出狱后,再申请法院恢复执行。
《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五百一十九条 经过财产调查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在申请执行人签字确认或者执行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并经院长批准后,可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依照前款规定终结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依照事先签订的担保协议的约定进行吧,你们之前没有做反担保吗?(若有相应的抵质押物便好)。如果没有便比较麻烦。嫌麻烦的话,可以委托专门收款的机构来处理此事;再不行就民事诉讼吧。
谁说的执行房屋要被执行人或其家属在?
既然已经进入法院执行阶段了,只要判决规定了,被执行人及其家属有其它房屋居住,
1、如果是还钱,法院直接把评估、拍卖等一搞,直接把钱给你就完了;
2、如果是还房屋,法院出裁定、协助执行通知书,到国土、房管过户,在交钥匙给你就搞定了,很简单的。
以上措施不需要被执行人及其家属同意,只需要通告他们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