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留样制度1、每餐坚持饭菜留样,并在留样容器盒上标明菜名、日期、时间等。2、饭菜留样应留足数量250g,储存于专用冰箱,温度保持在2-8摄氏度左右。3、每天坚持饭菜试尝,由管理人员指定专人分别进行试尝,并按《食品留样试尝情况登记表》进行逐项登记。4、饭菜留样必须留样食品应加锁保存二十四小时。5、设专用留样冰箱,冰箱内保持整洁,并定期进行洗刷、消毒。6、任何食品都不得与留样食品混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