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教育合格时刻到达规则后,就需要带着这些材料到外地的卫生部门停止操持相应手续就OK,其实就只是看看你是不是参与了再教育,在你的材料前面备注一下就完了。
执业药师依法承受持续教育是执业药师不时进步业务程度,及时掌握最新药学理论、技术知识,坚持高程度的执业品德和执业才能的必要要求,是正确实行其职责的必要要求。
执业药师持续教育实行学分制、项目制和注册制度。具有执业药师资格的人员由省级(食品)药品监视管理局发放政府食品药品监视管理局一致印制的《执业药师持续教育注册证书》;每年参与持续教育不得少于25学分,注册期满3年内累计不少于75学分。执业药师持续教育项目分为指定、指点和自修3类,包括培养训练、研修、学术讲座、学术会议、专题研讨会、专题调研和调查、撰写论文和专著等。
政府食品药品监视管理局担任指定执业药师持续教育管理方法,组织拟订、审批持续教育内容。各省级药监局担任本地域执业药师持续教育施行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