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的条件是:
1.提供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网站必须是取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至少期满三个月;
2.具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场所、设施、设备,并具备自我管理和自我维护的能力;
3.具有健全的管理机构,具备网络与交易安全保障措施以及完整的管理制度;
4.具有完整保存交易记录的设施、设备;
5.具备网上查询、生成订单、电子合同等基本交易服务功能;
6.具有保证网上交易的资料和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的完善管理制度、设施、设备与技术措施。
【法律依据】
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四条,国家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 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药品信息等服务的活动。 非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无偿提供公开的、共享性药品信息等服务的活动。
公司申请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提供者应当为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或者其它组织
2、具有与开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活动相适应的专业人员、设施及相关制度
3、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申请应当以一个网站为基本单元
4、有必要的场地、设施及技术方案
5、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
6、企业出资者及经营者近三年内无犯罪记录
7、有两名以上熟悉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和药品、医疗器械专业知识及资格的技术人员
公司申请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网站域名证书及服务器所在地地址
3、两名药品及医疗器械相关技术人员
4、公司主要经营人的身份证原件及联系方式
5、网站主服务器所在地址
证书案例
申请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的条件是什么?
1.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提供者应当为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或者其它组织;
2.具有与开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活动相适应的人员、设施及相关制度;
3.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申请应当以一个网站为基本单元;
4.有必要的场地、设施及技术方案;
5.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
6.企业出资者及经营者近三年内无犯罪记录;
7.有两名以上熟悉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和药品、医疗器械相关知识及资格的技术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