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此事,我专门咨询了当时的大港区建委。答复如下:大港油田阳光家园住房性质为经济适用房。该项目立项于滨海新区经适房管理规定之前。故滨海新区经适房管理规定不适用于大港油田阳光家园。依据原规定,5年后可上市转让。
但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