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买的房子要卖的话需要什么手续

2025-04-24 18: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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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贷款买的房子要卖的话需要进行转按揭。

转按揭的流程:
1、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2、买方、卖方、律师事务所三方签订《转按揭交易安全保证合同》;
3、买方交纳房屋价格30%的首付款(按交易价格与评估价格孰低的原则,一年内免评估,以原购买价为准);
4、卖方的贷款银行书面同意提前一次性还款的确认函(包括所欠资款本息、还款帐号);
5、买方据前述文件及个人资信文件向贷款银行申请二手房按揭贷款(提出贷款申请,律师初审,银行复审);
6、卖方向买方实际交付房屋;
7、银行复审通过后放款,向卖方的银行划款;
8、卖方收到款项后,与原贷款行解除贷款合同和抵押登记,与买方、律师一同办理过户、并且抵押给买方的贷款银行;
9、买方的贷款银行将30%的首付款付给卖方。

转按揭需要的材料:

原借款人所需资料:
1、借款人和权利共有人身份证复印件;
2、 房地产权证原件;
3、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原件;
4、 一期银行还款对帐单原件;
5、 还款卡或还款存折复印件;
6、房屋买卖合同。

新借款人所需资料:
1、 借款人和权利共有人身份证复印件;
2、借款人和权利共有人户口簿复印件;
3、借款人婚姻证明复印件;
4、借款人和参贷人的收入证明;
5、 首付款收据;
6、房屋估价报告;
7、房屋买卖合同;
8、 如公积金贷款另附公积金帐号;
9、 如消费贷款另附消费用途证明,水电煤帐单。

所有复印件均需统一使用A4规格纸张。

回答2:

1、按揭中的房产处于抵押状态,是不能买卖的,需要先将剩余贷款还清;
2、现在可以办理转按揭手续,由中介或者银行认可的代办机构(一般是担保公司)代办,由于我国各银行尚未真正开展转按揭业务,所以大多是由代办机构或是中介为业主垫付资金还清剩余贷款之后重新为买方办理贷款,如果是买方全款购买的话,也可以采用第三方垫付资金的法;
3、出售该房产的前提是产权这股已经下发(或是产权证已经办理完毕只是留存于银行);
4、房产证填发时间不足5年的需要交纳5.5%的营业税,如果房产交付时间不足5年的话需要交纳(出售价格-原购买价格-合理费用)×20%的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也可以按照出售价格的1%缴纳。
5、中介收费为2.5%-3%左右,如果需要垫付资金转按揭的话,一般还需要垫资额的2-3%的收费。

回答3:

一,自己把贷款还清,解除抵押以后再交易
二,找个能帮你还清贷款的买方,以首付款的方式替你还清贷款,然后再和他交易
三,解除抵押后,可以找中介公司代办过户事宜,也可以到当地房管局办理自行成交

回答4:

最好是先还完贷款就可以卖了;也可以贷款转移给买者,但是比较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