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夫夜间值班期间睡觉时因一氧化氮中毒死亡,当天下午炉子就不好烧 请问是否属于责任事故,责任在谁?

2025-04-02 12:3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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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对单位来讲这是安全事故。更夫的行为违反了厂纪,但罪不至死,且锅炉操作要有特种操作证,更夫不具备检修能力且无义务。
更夫的责任有二:1、上班睡觉;2、发现问题未及时汇报。
单位的责任:未建立定期巡检维修锅炉的制度或未使制度正常实施,使锅炉存在安全隐患。
更夫是在工作时间在工作地点死亡,除非自杀,否则单位难辞其咎,应认定工伤。

回答2:

属于工伤,用人单位应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中因工死亡的规定向其家属赔偿。

回答3:

属于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