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规定,第七十七条 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如果扰民,可以先找业委会或者物业管理处先调解
物业吧,物业不管就报警,再不行就去环保局,告他们噪音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