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养老保险交三千10年,领三年去世了,如果帐户个人缴纳部分还有余额是可以继承的。
《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第六条养老金待遇规定:
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
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对于长期缴费的农村居民,可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提高和加发部分的资金由地方政府支出。
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以依法继承;政府补贴余额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金。
参保新农保人员死亡,账户余额本息返还。
不知道你说的农保指的是新农保(养老保险)还是新农合(医疗保险)
新农保政策是:
参保人员在参保缴费期间死亡的,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扣除政府补贴后,一次性支付给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在领取养老金期间死亡的,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扣除政府补贴和已领取的个人账户,剩余部分一次性支付给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
新农合政策是:
参合患者在医院因抢救无效死亡的,跟一般住院报销的情况一样,没有其他的补助。
去世就没有了
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