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犯罪的, 不能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一)故意犯罪;(二)醉酒或者吸毒;(三)自残或者自杀;(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如果触犯刑法的是伤者本人,不能认定为工伤。其他情况要对受伤原因进行调查,才能认定能否属于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