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裁决还没有执行,公司可能破产,怎么办?

2025-03-10 04:41:14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首先需要说明的一点是,你现在谈到是公司可能破产,但目前并没有宣布破产,而且破产必须经过相对复杂的法律程序,并不是哪家企业为了逃避债务就可以随便宣布破产的。因此,最好的办法当然是在公司破产之前就解决完你们的纠纷,并且把钱执行到位。
但就象你说的,公司可能为了逃避责任而拖延时间,可以就仲裁裁决提起诉讼,拖到公司真的达到破产为止。如果是这样,那就要看你与公司之间是因为什么原因进行劳动仲裁,而仲裁机构又裁决了什么性质的赔偿费。
因为按照新修订的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
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
应当说,你个规定与以前老的破产法中的规定是不一致的,这是对职工权益的一种特殊保护。因此,如果你的赔偿费用是属于上面所列明的性质的,那么即使公司破产你也不用太担心,因为此类费用不用申报,属于公示没有问题后可以直接赔偿的,如果是这样,就不用过于担心公司资不抵债的问题了。
但要提醒你一点的是,修订后的破产法要在今后6月1日才会生效的。
不过应该很快了,反正现在公司还没有进入破产程序啊,先把你的官司完结再说吧。

如还有不明之处,可发消息进一步询问。

回答2:

如果是合伙企业,可以起诉合伙人,如果是公司法人,只能申报破产债权!

回答3:

最好让公司出担保!公司破产后你可以申请破产债权!有担保的会优先受偿!

回答4:

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
(二)追索劳动报酬的;
(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第九十八条 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
(二)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
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申请人败诉的,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遭受的财产损失。
第九十九条 当事人对财产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