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法。

2025-03-04 16: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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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原先的临时工是要到劳动部门办理临时用工招聘备案手续的,自1995年1月1日《劳动法》实施以来,就已经取消了临时工的概念,劳动合同只有期限的长短,没有临时工和正式工的区分。
通常拿提成的销售人员,只要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就可以,一般业务员执行不定时工时制,没有加班费。但社会保险应该为其缴纳,劳动合同应在一个月内签订,同时享受带薪年休假。
如果是符合《劳动合同法》68条规定的非全日制用工的话,可以不签合同,保险按当地规定缴纳。
劳务派遣人员是和正式员工一样享受保险、假期,并签合同。
如果公司违法,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由监察部门对整个单位的用工情况进行查处。如果是具体为每个职工维权,可以到劳动仲裁部门要求公司支付职工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缴纳保险,支付加班费,支付未休年假的工资,因未投保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回答2:

你说的应该是非全日用工。或者说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用工。劳动者都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关系,不需事先通知用人单位。至于你说的那些,每个企业都存在,是违反老动法和合同法的。处罚一般只是罚款。可以向劳动监察局投诉,要求给劳动者经济补尝。

回答3:

首先,有不定时工作,不属于加班,是多劳多得;
其次,还是需要安排一定的假期;
第三,没有缴纳社保,你可以到社保部门投诉;
第四,如果发现你还有其他合法权益受损,你可以到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免费。

回答4:

第一现在临时工不是临时工了,有些公司叫做劳务派遣,同时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我们所谓的临时工就是劳务派遣的临时性,但是他们签的合同是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合同,临时工如果出现纠纷那也是与派遣公司的纠纷,大部分是与工作的公司无关的

回答5:

新的劳动法最大的缺陷就是没把临时工和保姆的权益写进去。临时工一般应该是劳动合同范围。就是双方规定在一定时间内完成一定的工作量为报酬。劳动法也规定在同一公司一个工作岗位连续3个月以上,用人单位必须和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否则法律将承认你们之间建立了劳动务关系。在你连续工作3个月后用人单位没和你签订劳动和同,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可以获得正常工资两倍的工资。我只是自学的这一点,我主修大气科学,呵呵呵呵 希望对你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