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举出来的人员分在职的和退休的,在职的是会与街镇签订劳动合同,退休的不能说是工资,只是津贴,这个待遇是各街镇自己定的。而且因为是退休的,福利待遇什么的会与在职的有所不同,具体差距多少,视不同的街镇而定。
我是下出职工,2010年当选在社区任职,2016年退休,拿一千元退休费。街道办事处没有给本人卖过养老保险,2018年6月开始,要在现有的工资中扣除养老金部分,请问这合理吗?
劳务关系,双方协商,国家没有任何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