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53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53条
2025-02-23 21:0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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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53条,是关于判决、裁定后,如何执行的规定。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三条 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回答2:

第二百五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