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后宫中规定皇后之下仅设一位皇贵妃,皇贵妃之下设两位贵妃位。
在清朝,将后妃分为八等级,为:皇后,皇贵妃,贵妃,妃,嫔,贵人,常在,答应。而且后妃的个数以及配备宫女的个数受等级位分的严格限制。
皇后一位可分宫女10人,皇贵妃一位可分宫女8人,贵妃二位也可分宫女8人,妃四位可分宫女6人,嫔六位可分宫女6人,贵人数量不限可分宫女4人,常在数量不限可分宫女3人, 答应数量不限可分宫女2人。
扩展资料
古代帝王规定后妃管理制度,大体相同,各有差异。自秦到清,历代君王,通过迎娶人数众多的嫔妃,为了繁盛子孙,于是有三宫六院七十二妃的说法,并有后宫佳丽三千的传说。
制定宫规,严格管理。清朝制定《钦定宫中现行则例》,长达828页。六宫后妃管理基本上是“四定”:这就是定编制、定级别、定待遇、定规矩。
定编制。清朝康熙以后,后宫典制大备。规定皇后一人,皇贵妃一人,贵妃二人,妃四人,嫔六人,贵人、常在、答应、学生无定数,分居东西六宫。当时叫做名分,其实嫔以下的等级名分,并不严格,也有变化。
清朝后妃最多的是康熙帝和乾隆帝。康熙帝有记载的41人,乾隆帝有记载的29人。最少的是光绪帝,只有一后(叶赫那拉氏)、二妃(瑾妃和珍妃)。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清朝后妃制度
人民网-最全清朝后宫等级制度 宫女满25岁可出宫
人民网-最全清朝后宫等级制度一览表:一后四妃东西十二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