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由全国人大制订、修正,是一部法律,规定的是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办理刑事案件应该履行的职责及遵守的程序;《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由公安部制订,是部门规章,规定的是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应该遵守的程序。
刑事诉讼法是上位法,是程序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是部门规章,效力远低于刑事诉讼法。规章规定如果和刑事诉讼法冲突的,以刑事诉讼法为准。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是按照刑事诉讼法制定的,只是更加细化,便于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