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语改编的商标能不能用

2025-02-25 14: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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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您好,成语改编可以注册商标,能不能成功主要是考虑注册商标在指定的商品或服务上是否具有显著性,还有一种情况是对成语的不规范使用,而被驳回。

商标法从来规定通用词语不能注册商标,通用词语也分什么样的通用词语,并不是不能注册的。对于商标的要求,商标法有明确规定。
第十条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一)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的名称、标志、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二)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三)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四)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五)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六)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七)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
(八)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第十一条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二)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三)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
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回答2:

小康为您解答:

之前,创造101捧红了菊姐,一系列应援菊姐的slogan火了,“别菊(具)一格”、“菊(举)世无双”、“物以类菊(聚)”,看到这一系列被篡改的成语,我想说粉丝们也是有很深的文化底蕴的。但是这样被篡改的成语能不能作为商标注册和使用呢?答案是No!

上述商标还是很有创意的,修改成语的一个字,让整个成语和自己从事的行业产生紧密联系,显得既有文化又不失幽默,当然我们一看这样的“成语”就知道他们来自哪里,原来的成语到底是什么,但是分辨这个“成语”的真假对于正在学习的孩子们就有一点困难了,这样的商标如果核准注册并大肆使用,成语可能就要改天换地了。所以从这个角度出发,商标局对这样的商标会作出驳回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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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您!

回答3:

标能不能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