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费餐费可否统一开具会议费专用发票抵扣

2025-05-01 02:44:14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试点纳税人提供会议服务,包括住宿、餐饮、娱乐、旅游等服务,属于兼营行为,在开具增值税发票的时候不得将上述服务项目统一开具为“会议费”,应按照《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试行)》规定的服务编码,在同一张发票上据实分项分别填写。

回答2:

不可以。
开具发票的项目必须根据实际交易的客观填上,不允许随便更改,尽管发票软件没有任何限制。

回答3:

会议费可以抵扣,但餐费就不能。
因为会议费本身属于可抵扣项目,所以企业可以凭取得的会议费专票做进项抵扣。而餐费因为带有个人消费的性质,所以企业取得的餐费专票,无论是做业务招待费、职工福利费、会议费还是其他,都不能扣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