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计取。
2009年《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规定: 总承包服务费:招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列出的内容和向总承包人提出的要求,参照下列标准计算: (1)招标人仅要求对分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时,按分包的专业工程估算造价的1%计算; (2)招标人要求对分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并同时要求提供配合服务时,根据招标文件中列出的配合服务内容和提出的要求,按分包的专业工程估算造价的2%~3%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