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第十二条规定:“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没有“正式工”、“合同工”、“临时工”的区别。
合同工,只是分为临时合同工和正式合同工。
正式合同工: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合同到期均会进行续签。
临时合同工:按一定年限签定临时劳动合同,合同到期如不续签即解除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签订的时间: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即可。否则用人单位须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双方已经形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期限:
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条款:
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劳动合同期限。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劳动报酬。
社会保险。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