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提问甚为英年早逝的“87年义务兵5年,退伍回乡,现已病逝多年,父母年龄已快80岁了一”而伤感。但是对于任何一个退役军人而言,一旦离开部队后,就是曾经当过兵的普通公民了。我们国家目前和近期只有对于建在“农村户籍、60周岁以上”退役军人,有依据每一年军龄、每月30元的生活补助政策。
对于已经故世的退役军人的家属,哪怕就是残疾军人、带病回乡军人等(享有国家抚恤、补贴待遇的退役军人)并没有任何的补贴、补助待遇的。所有待遇只有他们生前才有的优待;所以对于如此情况,只有向自己所在的村民委员会申请低保或者生活困难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