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
1、携带本人身份证或者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公安分县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或者参团旅行社领取《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审批表》(以下简称“”)
2、填写申请表。
3、提交申请。
A、 本人身份证或者户口簿原件和户口簿首页、本人资料页、变更页及身份证的复印。
B、 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原件。
C、 符合要求的彩色照片一张。
办理费用护照200元,拍照30元,快递22元。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方法一:在办理护照接待大厅办理
方法二:网上预约办理
方法三:在派出所办理,不过取证不在派出所,也只有极少量派出所可以办理护照
PS:所需材料
(一)身份证明
北京市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身份证号码或出生日期等户籍信息发生变更的申请人,还须提交身份证号码变更证明或有变更登记的本人户口簿原件等证明相关材料。
(二)申请表
《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三)照片
申请人近期正面(六个月内)免冠半身彩色照片(二寸光面相纸,白色、淡蓝色、灰色背景)一张
(四)其他材料
1、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关于同意申办出入境证件的证明》(有效期三个月)。
2、现役军人、武警、军队离退休人员(未移交地方的)需出示军官证和部队军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出国(境)任务审查批件原件及复印件。
3、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填写申请表上监护人同意出境的意见(所有监护人或者有监护权的机构均应当签署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或护照的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交能证明其监护人身份的证明材料。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的,除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交监护人委托书,以及陪同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