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保证期间内向连带保证人发了催款函,两个月后两年保证期届满才起诉还承担保证责任么

2025-04-27 13: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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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建议积极到法院去说明情况,因为你们的保证责任或许已经免除。要积极行使自己的诉讼权利。对你的说的情况,简要的分析如下:1、如果没有约定保证责任的承担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2、如没有约定保证期限,为欠条约定的还款期后的六个月内。超过六个月不起诉保证人的,你们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担保法第二十六条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