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是指组织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获得财富的违法行为。传销的本质是“庞氏骗局”,即以后来者的钱发前面人的收益。新型传销全国各地日益增多,且屡禁不止,新型传销中一般不限制人身自由,让你亲朋好友加入,最后让你达到血本无归的地步。那么传销受害者怎样要回钱吗?通常是要不回来的,受害者的钱投进传销,即便最后醒悟报警,钱也是要不回来的,因为投资进传销的钱很快被所有的上线分完,而这些钱一旦进入到上面的传销分子手里大部分被消费在当地,比如在当地的衣食住行,还有接新人的费用等等。在所有的传销中,拉人头是唯一的经济来源,也就是说传销分子的生活来源就是通过拉人头,因此当受害者醒悟后报警想要回自己钱是不可能的,即便传销老总被抓住也要不到。其次,传销属于违法犯罪行为,案发后通常赃款应当被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传销头目被抓,参与传销的钱是要没收的,并不是说,你只是纯粹的受害者,你也是参与者,或者害人的。也就是一个非法经营的钱,是要没收国库的。
受害人的钱并不是一定能要回来的。首先要看嫌疑人的经济状况,如果他有能力退赃,并且愿意退赃的话,公安会在查清具体数额之后把钱还给你。但如果嫌疑人拒不退赃,就要等法院判决之后才能强制扣押他的钱还给你。如果嫌疑人没有钱,那就没办法还给你了,除非他的家人愿意退赃,否则你只能自认倒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