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学习成绩优良,能够按期毕业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
(三)本科生一般不超过25周岁(1993年12月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28周岁(1990年12月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2周岁(1986年12月及以后出生)。条件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学生干部(在各级党组织以及院系以上团组织、学生会、研究生会、班委会中任职满1学年),获得院(系)级以上荣誉或奖励人员,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等,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五)须同时符合招录职位的其他有关要求。
在校期间受过处分,或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得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