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个小厂上班今年已55发了我不想打工了老板还欠我两个半月的工资我去劳动局找他们说不归他们管了?

2025-04-26 19: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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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根据《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因此,该公司拖欠您的工资是违法的,您可以向该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