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期间可以转监狱吗?

2025-03-04 11:2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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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服刑中的犯人可以申请监狱异地调动。如果没有正当的、重大的、合法的理由是很难批准的。因为犯人调动,要逐级报请到两地监狱的共同上级批准,并由两名以上警察亲自押解交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

对未成年犯应当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

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及时收押,并且通知罪犯家属。

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发给释放证明书。

扩展资料:

一般来说,有期徒刑五年以下的都是在市级监狱服刑,基本是本地。超过五年的都是投送到省级监狱。如果宣判后刑期不满一年的,通常留当地看守所服刑。

投送省级监狱的,一般先集中在某监狱进行入监集训,然后分发投送。

部队规定五年以下的都不开除军籍,在军区政治部下属监狱服刑。超过五年的同时开除军籍,送地方监狱。(这样基本都是异地了)。

上海情况特殊,它的市级监狱都不在上海市区,一般在苏北或者安徽。但是仍然都是上海司法局监教局下属单位。

参考资料:中央人民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回答2:

可以转!我大概算了一下,如没意外,你亲人都应该减过两次刑了,现在我估计他还剩九年左右!但是我要告诉你的是,转监是有前提的,你必须要找熟人找到石家庄监狱管理局狱政科,再通过该局向衡水那边的监狱管理局发函,说石家庄这边同意接收,如果你亲人是当地人就最好,在找人的时候就编个故意说因为他父母之类年纪大了,现在的监狱路太远,想看一下都去不了,身心受累,把他调回来还可以让他安心改造一类的话,甚是挂念等等,完了之后,你还要帮你亲人在当地找好愿意接收(钱的问题,你想去那个监狱都可以的),这三方搞定,基本上就可以了,你亲人现在所服刑的监狱就不用卖他们的帐了,因为他们管不了,局里的一张调令他们是必须执行的。你想正常转是转不了的了,什么叫“正常”,在你用钱铺好路之后,那一切才能叫“正常”,所以转监是件麻烦事,你有关系或者肯花点钱就另当别论了,我觉得,如果你亲人不是在那边监狱呆不下去(如受欺负、干活干得不开心、减不上刑之类),就真没必要转监了,因为他还要重新去适应新环境,他现在在那监狱好歹也算个老犯了(就跟军营的老兵一样),他再四年半左右就可以走了,反正你觉得有这必要,问问你亲人的意见,他同意才转,想他好的话,你们说了不算,问你亲人才算!小小建议希望能帮上你!愿开心!

回答3:

  按实际情况,转监狱没有法律依据,对于正在服刑期间的犯人,无权要求转监狱。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
  第十五条 人民法院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应当将执行通知书、判决书送达羁押该罪犯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执行通知书、判决书之日起一个月内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
  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第十六条 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时,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执行通知书、结案登记表同时送达监狱。监狱没有收到上述文件的,不得收监;上述文件不齐全或者记载有误的,作出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补充齐全或者作出更正;对其中可能导致错误收监的,不予收监。

回答4:

1、犯人在服刑过程,可以根据监狱管理部门的需要,调整服刑场所。
2、对于非正常的调动的,特别是服刑人员因特殊原因申请的,严格控制,要经过监狱管理局的批准。
3、在现实中,因服刑人员或者其家属提出转监申请的,被批准是很少、很难的。

回答5:

可以转的,需要经过收押监狱,还有审判法院的同意,可以以离家太远,亲人探亲不方便的理由进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