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领域总是有各种各样的法律名词,像什么民事法律关系、法律行为、法律关系等等。使法律的“门外汉”初涉及时毫不理解。对法律产生了高深莫测的感觉。因此,我为大家整理了民事法律关系与行政法律关系的区别,供大家了解。
行政法律关系与民事法律关系的区别是什么
1、二者的概念不同。
民事法律关系是由民法规范调整的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包括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行政法律关系是指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主体之间是不平等的,法律程序要求比较严格。
2、主体不同。
民事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参与者,包括自然人、法人、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合伙组织、其他组织。国家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以成为民事主体。
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就是行政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即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或权力,承担义务的人或组织,简称为行政法主体。
3、客体不同。
民事法律关系主体享有的民事权利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包括各种物质利益和非物质利益。具体包括物、行为、智力成果或知识产品、人格利益,在法律有规定的情况下,还包括权利本身。
联系主体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媒介,通常表现为一定的标的和利益载体,包括水、土地、房屋等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