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士:2011年1月7日,我妈妈出车祸,左胫腓骨粉碎性骨折,肇事方负全责,想咨询下关于赔偿的问题!

2025-05-01 18:41:38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具体情况具体计算了,对方全责的话,所有产生的费用都由对方负责支付,或者由保险公司支付。

发生车祸,那么需要进行伤残鉴定,根据伤残等级结果确定计算金额,等级越高,赔偿越高。
还有你说的非固定收入的话,那么可以要求根据全省统一数据计算。

回答2:

具体数额还要根据情况来计算。误工费、营养费、医药费、二次手术费等,都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如何计算的。交通肇事案件精神损失一般不予赔偿。一般非固定收入的,按照上年度本地平均工资计算。

回答3:

你好,1、误工费:你母亲的个体经营如果办理工商登记可以按照同行业标准计算,如果未办理工商登记基础法院都会有误工费标准;2、营养费要根据医生的建议;3、二次手术费可以本次要求对方赔偿(做司法鉴定);4、最好做伤残鉴定评级要求伤残赔偿金。

回答4:

现在已经发生的误工费、营养费、医药费、交通费等费用可以现在就起诉,二次手术的费用等手术完之后再起诉,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损害赔偿都要等二次手术后也就是治疗终结之后做一个伤残等级鉴定,鉴定之后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损害赔偿这两项才可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