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罪量刑标准?急求!!!

2025-04-22 21:3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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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依据《刑法》

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扩展资料: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回答2:

回答3:

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犯抢劫罪,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回答4:

1,主犯和从犯的界定是要看具体实施犯罪时候的具体情况
我国刑法第27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也就是说,如果多人组织抢劫,虽然你朋友不是策划者,但在实施抢劫时起到了主要作用的,就不能算是从犯,视为主要犯罪嫌疑人
2,抢劫罪起刑点3年
3,一审后,犯罪嫌疑人可以提出上诉要求
现在看来,如果说主犯判3年而你朋友判5年,最大的可能是在交待犯罪问题上,你朋友负隅顽抗而主犯把你朋友给“卖”了,一般来说,主动交待犯罪事实,积极主动赔偿受害人家属,主动提供其他犯罪嫌疑人动向,投案自首等都可以视为悔过的表现可以从轻处理
而拒不交代犯罪事实,刻意隐瞒犯罪行为,对抗审讯,拒绝赔偿等行为,可能被从重量刑
就目前来看,你的朋友可能出现的问题:第一,有其他犯罪行为。第二,在抢劫犯罪中行为恶劣。第三,没有积极坦白。
另外,你所说的主犯很可能正好相反,积极坦白,揭发犯罪事实,主动把你朋友“卖”了。
也就是说,如果你朋友在抢劫犯罪过程中起到主要作用,而策划者投案或者被捕后主动交代了犯罪事实并检举了你朋友,那他很可能会被从轻判决。
首先,要请一名刑事辩护律师,最好是精通抢劫案的
其次,要在规定时间内上诉
再然后,要弄清楚你朋友在抢劫案里到底从事什么样的角色,有无伤害致人受伤的问题等

其实说句实话,有时候一时义气可能导致很多问题。记得以前看一些资料时,或者和刑警吃饭时,也听说过,有些小家伙,年轻容易冲动,犯罪被捕后容易讲“江湖义气”,就是不肯交代,觉得外面的“大哥”会保他,但实际上,和他们一同作案的主犯,往往被捕后都积极坦白,甚至把还没被捕的嫌疑人供述出来,方便警方抓捕,这样在最终量刑的时候,他的辩护律师便可以主张因为其坦白从宽,应当予以减轻处罚。而往往那些讲义气的,不松口的,却因为对抗审讯,往往被重判,实际上就是被所谓的“朋友”出卖了。

回答5:

您好!犯抢劫罪,抢劫一次的,或者行为人实施盗窃、诈骗、抢夺行为,未达到“数额较大”,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具有下列情节之一,依照抢劫罪定罪处罚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盗窃、诈骗、抢夺接近“数额较大”(80%)标准的;
2.入户或在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诈骗、抢夺后在户外或交通工具外实施上述行为的;
3.使用暴力致人轻微伤以上后果的;
4.使用凶器或以凶器相威胁的;
5.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