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人均收入占GDP比例为41%。拿2011年来说,2011年中国的人均GDP为5432美元,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2011年城镇居民人均总收入23979元,其中,人均可支配收入21810元(税后);2011年全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6977元。中国截至2011年,城镇化比例已经超过50%,保守估计城镇和农村人口比例也是基本持平,则中国的人均收入约为(21810+6977)除以2,为14393元,约为2281美元,占GDP比例为41%。这个数字,低于美国等发达国家,但是基本符合发展中国家平均水平。
国内生产总值高不代表工资就高,国内生产总值可以用来衡量一个国家总体的经济发展水平,就拿中国来说,目前GDP高居全球第二仅次于美国,但是人均gdp只有美国的六分之一而已。中国是全世界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也是常年GDP年增长率在6%的国家,不得不说是人类的奇迹。
两者比例关系说明了两个反应生活水平状况的标准之间的差距。
以上述的深圳为例,人均收入和人均GDP的比例为1:6.33.说明人均实际收入反应的生活水平远没有达到人均GDP反应的生活水平程度。主要原因资源不能公平、平等、有效的配置。人们没有享受到经济迅速发展的红利。
人均国内生产总值
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人均gdp)= 总产出(即GDP总额,社会产品和服务的产出总额)/总人口
人均国内生产总值(Real GDP per capita)是人们了解和把握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宏观经济运行状况的有效工具,即“人均GDP”,常作为发展经济学中衡量经济发展状况的指标,是最重要的宏观经济指标之一。
将一个国家核算期内(通常是一年)实现的国内生产总值与这个国家的常住人口(或户籍人口)相比进行计算,得到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是衡量各国人民生活水平的一个标准,为了更加客观的衡量,经常与购买力平价结合。
国民生产总值是指一个国家(地区)所有常住机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年或季)收入初次分配的最终成果(简称GNP)。一个国家常住机构单位从事生产活动所创造的增加值(国内生产总值)在初次分配过程中主要分配给这个国家的常住机构单位,但也有一部分以劳动者报酬和财产收入等形式分配给该国的非常住机构单位。
劳动报酬占GDP的比例约38%。04年以前个体经营者的报酬算劳动报酬,04年以后不算,所以统计数据有差异,但总体是下降趋势的。
统计局2008年数据,居民可支配收入约为13万亿,而GDP约为30万亿,因此工资占GDP的比例大约为43%
工资占GDP比例,说明的是投资分配比,就是建设,发展资金与国民分配资金的比例,高速发展的国家这个比例就低,因为发展项目多,发展投资多,占整个GDP的比例就高,跟国民收入无关联。跟国民负担更无关。因为正确的经济公式是,投资拉动需求,带动收入提高。而不是投资占用需求,降低收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