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交易日(周一到周五、节假日除外)的交易时间为:开盘集合竞价时间为上一交易日19:50-19:59,夜市连续交易时段为上一交易日20:00-次日的2:30;上午时段连续交易为9:00-11:30,下午时段连续交易为13:30-15:30;交收申报时间为15:00-15:30。温馨提示:1.夜间交易时段与第二天白天交易时段为一完整交易日;2.周五夜市逢周五或下周一为节假日时休市;3.节假日(除周六、周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开盘时间为:8:45(节假日前的交易日无夜市)。4.如周末交易所系统需要重大维护,交易所可以决定周五夜市临时休市,并提前五个工作日发布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