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供养的退役军人去世后对其遗属有啥补助

2025-04-24 15:2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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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个因战五级残疾军人回答这个问题:
国家《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是:
退出现役的因战、因公致残的残疾军人因旧伤复发死亡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因公牺牲军人的抚恤金标准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其遗属享受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抚恤待遇。
退出现役的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的残疾军人因病死亡的,对其遗属增发12个月的残疾抚恤金(全国只有南京和公务员一样待遇,发放40个月的抚恤金,作为丧葬补贴),作为丧葬补助费;其中,因战、因公致残的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因病死亡的,其遗属享受病故军人遗属抚恤待遇。
请你注意:这里所讲的“其遗属享受病故军人遗属抚恤待遇”,是由条件的:1、四级以上残疾军人并且在家里供养的;2、遗属指的就是家属(爱人);3、遗属要本身没有固定工作或者养老金等固定收入的。如果有国家供养的残疾军人故世的,家属除了丧葬补贴费以外其他不会有任何的优待。

回答2:

没啥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