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刑事拘留最长期限为37天。
如果在此期间检察院没有批准逮捕,说明现在不够逮捕的条件,一种情况是证据不足;另外有种情况是罪行不需要逮捕。
到37日就可以申请办理取保候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章第九十一条规定: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扩展资料:
被取保候审人注意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章第七十一条规定:
1、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2)、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2、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1)、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2)、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3)、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4)、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3、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一般而言,公安机关对嫌疑人的拘留期限是14天,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最长拘留期限是37天。也就是说,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关押在看守所,多长时间转逮捕,实际小于、等于14天,或者实际小于、等于37天。
37天是最长的拘留期,过了拘留期没有逮捕了人就会被放出来。没有其它可能。孙学龙律师希望能够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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