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纯一个品牌无法确定其是否属于传销范畴,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2.依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之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有牌照的公司就是合法的,了解问我
#传销#@婷大妞子:辽宁省沈阳市你新民市有一群做金健康的人,一滴血就可以查出你所有的病,开一堆山药粉治百病,沈阳新民市现在也有一个黑窝,我父亲在已经被骗了十几万了,十几万对于一个农民家庭来说真的巨款了,我爸爸不识字,不懂法律,被人家骗的团团转,只信传销组织,希望有关部门能尽快打压传销组织
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