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代居民身份证开始试行。
1984年至1991年,中国颁发居民身份证的试点和集中发证阶段。
1995年,启用新的防伪居民身份证,采用全息透视塑封套防伪。
200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开始换发。
201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修正案(草案)》。草案要求,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
2013年1月1日,第一代居民身份证全面停止使用 。
2015年11月,公安部已部署天津与河南、江苏与安徽、浙江与江西、重庆与四川、湖北与湖南10省市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一对一试点。2016年7月,将在全国大中城市和有条件的县(市)推广异地受理。2017年7月,将在全国各地全面实施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