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进一步完善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责任制,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规范工作程序,建立和完善工作网络,责任到岗到人。坚决克服麻痹侥幸思想,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以“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为最高目标,坚持“预防为先、综合减灾、统筹谋划、突出重点”的原则,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及早准备,有效处置,及时恢复,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进一步落实“三防”应急工作规划。各地各单位要根据要本地应急规划,分解、落实交通运输“三防”应急和项目建设规划任务,对照“防、避、疏、抢、通、救”等应急工作全过程特点,以公路、航道抢通保畅、港口生产作业、车船运输安全及运力保障、内河水上搜救、应急指挥系统等为重点,统筹考虑台风、雨雪冰冻等重点气象灾害及相关次生、衍生灾害的防御和处置,合理安排项目和资金,强化应急队伍、装备布局和信息系统等建设。
(二)进一步完善“三防”应急预案。各地各单位要根据本级政府要求和上级管理部门规定,在总结经验、分析评估、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三防”预案。要针对不同灾害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强化具体应对措施,锻炼应急队伍,提高实际操作技能,确保遇险时能快速反应。同时,事后要对预案进行评估和修改,不断提高预案管理水平。
(三)强化“三防”应急准备。一是加强应急队伍建设,统筹公路抢通保通、应急养护、路网管理、水路通航、内河库区应急搜救、道路水路运输保障、机场应急疏运、工程建设安全、信息维护和保障、专家技术支持等专业队伍建设,优化布局,合理整合辖区内应急力量,建立完善专业队伍、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三防”应急工作机制。二是强化应急经费投入,建立与公路、水路应急抢通等交通“三防”工作相适应的资金筹措渠道,加强各种应急资源和设备征用、征调的补偿救济。三是完善应急物资、装备储备,公路管理部门要加强公路应急抢险设备、物资的储备,并督促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做好必要的应急物资、装备保障;运输管理部门要加强应急运输车辆、船舶等运力建设;对使用频率低、养护要求高的大型机具、特种设备或应急搜救装备、重要抢险物资要加强资源整合,强化应急调度,实现区域联动,充分发挥作用。
(四)加强预警和信息能力建设。各级交通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行业“三防”预警能力建设。一是继续推进综合交通应急指挥中心建设,从建设机制、运行方式、功能扩展、制度建设等方面进行完善,不断提升综合交通应急指挥能力。二是不断加强交通运输行业应急信息搜集和发布。重点开展公路、桥梁、航道等基础设施巡查和隐患预警,提高视频监控、GPS、AIS、FIRD等信息化手段在车船行驶、长大桥隧运行、工程建设中应用的覆盖面,提高信息收集和发布能力,提升应急指挥水平。
(五)加强“三防”应急风险评估。重点开展沿海港口码头、桥梁运行防御台风风险评估,配合安监、防汛和经信等部门,重点开展危险品储存运输、船舶避风、无动力船舶管理等研究,有条件的要开展专项风险评估。要配合公安等部门,加强大雾、台风、雨雪冰冻等特殊天气下高速公路运行风险评估,提高公路通行保障能力。要会同水利等部门,加强汛期、旱季内河、库区通航风险评估,提高船舶通行能力和安全管理水平。
(六)完善应急联动工作机制。继续探索建立专业队伍和兼职人员、社会化动员、政府购买服务等结合的行业应急队伍,加强培训教育,提高人员素质。继续推动内部资源整合和共享,加强与气象、公安、安监、环保、宣传等部门的应急联动,协同作战,形成合力。继续推动公路治超、高速公路联防联控保畅应急、公路水路通阻预警信息发布、海(水)上安全事故和搜救、危险化学品道路水路运输安全和港口作业安全等方面的联合处置。
1、在平时加以演练;
2、做到心中有底,发现存在不足及时改进,履行好各级责任;
3、切实提高处置能力、发生防汛应急工作时,严格按照应急预案执行;
4、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在汛期前排摸具体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