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确权是以户为单位进行的,你二大爷若与你们一家不在一个户口上,如果他有子女的话,子女作为土地共有人有权使用土地,即可以确定使用权至土地承包合同到期为止。若他无子女,自己一个户口本,那就代表着全户消亡,那么村集体有权收回土地。若他死前与你在一个户口本上,那你可以给你确定使用权证,直至承包合同到期为止
不应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