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一般劳动仲裁庭都是在开庭以后的45天之内下裁决书的,当然遇到特殊情况以后,经过仲裁委员会主任的批准,整个仲裁的审理时间就有可能会延长15天,意思就是最迟60天就可以收到劳动仲裁裁决书的,超过60天的劳动者就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了。
法律分析
当事人可以在受理案件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取得裁定。律师建议,劳动仲裁听证结束后,当事人应积极和仲裁委员会进行沟通,尽快拿到仲裁裁决书,能更有效地保护自身权益。劳动争议发生后,协商、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在法定期限内申请仲裁。(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劳动仲裁庭的审理周期比较短,不会像民事诉讼那样,民事诉讼活动的审理时间最短都有可能是6个月,而且双方在收到裁决书以后,其实都有权利对仲裁裁决书提出异议,对仲裁裁决书有争议的情况下,正确的处理途径应该是15天之内依法起诉。(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劳动争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1.一般劳动仲裁就是两个月的。
2.你可以催催仲裁员。
3.或者找院长。
劳动仲裁书本身就具有法律效应,如果他还不还,你可以像法院提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