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大疾病保险金:60种重疾分成两组,每组各30种。等待期过后,首次确诊60种疾病中的一种,按照确诊时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所患疾病所在的那一组重大疾病责任终止,另一组重疾责任继续有效且免交剩余保费。首次确诊重大疾病365日后,如果被保险人确诊患另一组疾病中的一种,还可获得重大疾病保险金赔付,两次赔付后,合同结束。2、身故保险金:若被保人身故,按累计已交保险费与现金价值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