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离婚对孩子好不好?
这段时间真的好痛苦,跟老公一直吵架,离婚我倒不怕,只是我舍不得孩子,如果我们离婚孩子我得到的可能很小,孩子才三岁,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了,谁能帮帮我,我的婚姻还有挽救的希望吗?
风雨彩虹
我能理解你的感受,婚姻遇到了问题我也是想着离婚,一了百了,实在感觉受不了他了,可是闺蜜劝我多为孩子想想,她说认识一位家庭婚姻咨询谭老师,对婚姻问题处理很专业,我就联系了那位谭老师,详细的分析了我跟老公的情况,让我也看到了我们的问题出在了哪里,也看到了希望,后来在她的帮助下成功保住了我的婚姻,现在感情特别好,你可以找她聊聊。
爱过又怎样
我也不知道我要不要离婚,很纠结,我也咨询一下,怎么联系这位谭老师呢?
风雨彩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