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托运行李限额
适用于所有香港航空实际承运航线:
航程
客类
标准限额(以公斤计算)
经济客舱
商务客舱
西南太平洋*地区、塞班、美国及加拿大、马尔代夫除外
成人/小童/
占座位婴儿
20
30
不占座位婴儿
10
10
1.香港及塞班间,加拿大间,美国及西南太平洋*地区间,马尔代夫间
2.国际航空运输协会关税区3及塞班间,加拿大间,美国,西南太平洋*地区间,马尔代夫间
3.西南太平洋*地区境内
成人/小童/
占座位婴儿
2件1
2件2
不占座位婴儿
10
10
西南太平洋* -澳洲及新西兰
1 每件行李重量不超过23公斤(50磅)及总尺寸不可超过158厘米/62英吋(长+阔+高)
2 每件行李重量不超过32公斤(70磅)及总尺寸不可超过158厘米/62英吋(长+阔+高)
金鹏俱乐部会员额外限额
适用于所有香港航空实际承运航线:
会籍级别
额外限额(以公斤计算)
经济客舱
商务客舱
塞班,加拿大,美国,澳州,马尔代夫及新西兰航线
白金卡 /金卡
1件2
1件2
银卡
1件1
1件1
其他航线
白金卡 /金卡
30
30
银卡
20
20
1 每件行李重量不超过 23公斤(50磅)及总尺寸不可超过158厘米/62英吋(长+阔+高)
2 每件行李重量不超过 32公斤(70磅)及总尺寸不可超过158厘米/62英吋(长+阔+高)
1. 每件寄舱行李重量不可超过 32公斤(70磅)及总尺寸不可超过158厘米/62英吋(长+阔+高)。如在办理登机手续时发现有任何超出上限的行李,乘客须实时重整行李以符合规定(自动行动辅助装置、医疗器材及运动器材除外),否则航班将不能接受有关物品。
2. 超过尺寸限制或超重的行李,接受托运需视乎该航班在当日是否有剩余舱位。
3. 如寄舱行李超出免费行李限额,乘客须在机场办理登机手续时缴付超重行李费。有关收费详情,请向本公司订位部查询。
4. 婴儿的定义为2岁以下。
部分乘搭商务客舱及部分乘搭经济客舱
乘客在同一旅程上分别购买商务舱及经济舱机票,其免费寄舱行李限额按各航段舱位级别处理。
如乘客购买商务舱机票而乘搭经济舱位,则按商务舱免费寄舱行李限额计算。